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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險的理賠方式是只要確診罹患符合條款內所規定的疾病,就可以一次理賠整筆的保險金。

而保障範圍共有七項疾病。

如: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慢性腎衰竭(洗腎)、癱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癌症。

而有些商品更囊括了其他特定傷病。

但除了癌症外,其他疾病的條款或多或少都有不利之處或有更好的選擇,故個人大都當防癌險來做規劃。

本篇就針對重大疾病險七種疾病為大家做分析:

(重大疾病險有分甲、乙二型,但是為避免過於複雜故以甲型來介紹)

 

 

一、心肌梗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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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內容:

急性心肌梗塞:係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分心肌壞死,其診斷除了發病 90 (),經心臟影像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射出分率低於 50%()者之外,同時具備下列至少二個條件:

1.典型之胸痛症狀。

2.最近心電圖的異常變化,顯示有心肌梗塞者。

3.心肌酶 CK-MB 有異常增高,或肌鈣蛋白 T>1.0ng/ml,或肌鈣蛋白I>0.5ng/ml

 

分析:

據統計有超過30%的患者不會出現胸痛症狀,甚至糖尿病的患者更是如此,而部分的患者也不會有心電圖的異常狀況。

世界衛生組織WHO已於2012年重新定義了心肌梗塞,甚至只要出現任一種心肌酶數值出現異常即可判定為心肌梗塞。

但是現在的狀況是即使已經完成手術有可能依然無法同時取得兩種以上的報告。

而左心室功能射出分率(LVEF)正常人為50%~60%

換句話說,不只需要心肌梗塞,還需病情達到心臟衰竭的程度才准理賠。

 

建議險種-醫療花費可用實支實付替代。

 

 

二、冠狀動脈繞道手術用別的血管跨過阻塞血管,+連接主動脈和阻塞處的遠端.jpg

條款內容:

係指因冠狀動脈疾病而有持續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絞痛或心臟衰竭,並接受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者。

其他手術不包括在內。

 

分析:

同樣有部分患者不會發生心絞痛的狀態,可能第一次發作就直接演變成急性心肌梗塞。

而冠狀動脈疾病的治療並非只有此一手術才能治療。

治療手段有藥物治療繞道手術氣球擴張術支架置換術四種,條款中限定只能採取最嚴重的繞道手術

 

建議險種-醫療花費可用實支實付來做替代。

 

 

三、腦中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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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內容:

腦中風後殘障:係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導致腦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者。

所謂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係指事故發生六個月後經神經科、神經外科或復健科專科醫師認定仍遺留下列殘障之一者:

1.植物人狀態。

2.一上肢三大關節或一下肢三大關節遺留下列殘障之一者:

(1)關節機能完全不能隨意識活動。

(2)肌力在 2 ()以下者(肌力 2 分是指可做水平運動,但無法抗地心引力)

上肢三大關節包括肩、肘、腕關節,下肢三大關節包括髖、膝、踝關節。

3.兩肢()以上運動或感覺障礙而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所謂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係指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為之,經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狀態。

4.喪失言語或咀嚼機能者。

言語機能的喪失係指因腦部言語中樞神經的損傷而患失語症者。所謂咀嚼機能的喪失係指由於牙齒以外之原因所引起的機能障礙,以致不能做咀嚼運動,除流質食物以外不能攝取之狀態。

 

分析:

腦中風為台灣前三大死因,但要在這樣的情況下存活六個月,若不幸身故就什麼都理賠不到。

而且生活無法自理屬於非常嚴重的程度,無工作能力會比生活無法自理門檻來的低。

請參考:殘扶? 長照?

 

建議險種-保障範圍完全與殘扶險重複,且殘扶險不需等待六個月就可理賠。

 

 

 

重大疾病險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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