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出差、旅遊,若不幸生病、受傷,只得在海外醫院就醫。
這時若自己有保險(醫療險、意外險、旅遊平安險等等),依舊可以申請理賠。
只是國外就醫、國內理賠,若沒有通過一定的程序,就無法通過國內保險公司審核獲得理賠。
究竟在國外有醫療行為後,該準備什麼才能順利獲得理賠?
一、先至健保局申請核退
只要在台灣有保全民健康保險,不論是在大陸或其他海外地區,發生緊急狀況需要就醫治療、分娩,都可以在就醫後(或出院後)六個月內回台申請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健保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文件:
2.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費用明細
(須為中文或英文,中/英文以外之文件,須檢附中文翻譯)
3. 診斷書 (須為中文或英文,中/英文以外之文件,須檢附中文翻譯)
4. 住院案件需附出院病歷摘要
5. 當次出入境證明等文件
如在中國大陸地區住院五天以上(含五天),申請核退時須先將「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診斷書」在大陸地區公證處辦理公證書,再持公證書正本和國內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申請驗證,才可以申請核退。
在國外或大陸地區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上限
海外就醫,回國請領核退是有一定上限的。
健保局每一季(三個月)都會重新調整一次醫療費用核退上限,請自行上網確認最新費用。
下表為106年最新核退費用:
項目 年月 |
門診 |
急診 |
住院 |
106.01~106.03 |
$2,001 |
$3,636 |
$7,535 |
106.04~106.06 |
$2,132 |
$3,652 |
$8,398 |
106.07~106.09 |
$2,193 |
$3,729 |
$8,543 |
106.10~106.12 |
$2,169 |
$3,633 |
$8,344 |
註:血液透析、論病例計酬案件,其核退上限,依實際接受門診、急診或住院之服務項目上限辦理。
二、向保險公司申請醫療給付
向健保局申請核退完,仍不夠支付海外醫療費用時,就可以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如果沒有先跟健保局申請核退,直接和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的話,保險公司會因為在海外就醫,使用非健保身份,理賠金會有打折的爭議。
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應備文件:
1. 理賠申請書
2. 核退證明(視同收據正本)或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副本(須為中文或英文)
3. 醫療費用明細表診斷書 (須為中文或英文)
4. 住院案件需附出院病歷摘要
5. 當次出入境證明影本等文件(來回機票影本或護照影本)
6.存摺封面影本
7.戶口名簿影本(幼童適用)
衍生閱讀:
需要諮詢請發mail:cdfkt307@gmail.com
或加我的LINE ID:0963099427
留言列表